首页 资料 常熟市 机构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手机扫一扫查看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键纠错
介绍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风景名胜区、绿化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

(一)研究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防震减灾)、园林、风景名胜区、绿化方面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防震减灾)、园林、风景名胜区、绿化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年度项目与资金计划。负责下达城市建设项目;负责收取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等规费,受理建设工程政策性减免费用的审核上报,负责市区房屋公共维修资金的监管。

(三)承担全市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责任。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组织建设和管理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

(四)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负责拟订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组织房改方案的实施,负责住房货币补贴的审批,参与全市住房基金的使用管理。

(五)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责任。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统一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实施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网上管理;负责房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管理;按管理权限,负责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等的资质管理;组织住宅产业化的实施。

(六)承担全市房屋管理的责任。负责房屋权属登记管理,统一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证;负责房屋面积管理;负责房屋权属档案管理;负责本市直管公房管理;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商品房、售后公房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负责本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工作;负责本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督促、协调落实私房政策,负责处理本市私有房产历史遗留问题;参与全市土地利用工作。

(七)筹划储备、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城市建设项目;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工作;参与相关建设项目的选址及方案会审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项目扩初设计审查;参与国家、省、市在本市的大中型项目的选址、审查和验收工作。

(八)承担全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的责任。拟订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城区防洪排涝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城市河道和防洪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城市道路开挖、占用等项目的审批和施工管理;综合管理全市供水、排水和城市节水工作;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管理,核准城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服务网点的布局;负责市政公用企业特许经营管理。

(九)承担全市风景名胜区和园林绿化的管理责任。编制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审定各镇、板块绿地系统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和绿化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城市绿化及市级绿化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绿化的建设管理;承担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的责任,组织实施有关园林、风景名胜区和绿化工作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市古典园林、古树名木的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全市绿化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十)承担指导和规范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协助规划部门抓好村镇规划管理,负责村镇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十一)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研究拟订建筑、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建筑市场主体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和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造价、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以及拆迁协调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指导工程项目建设、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以及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十二)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研究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包括工程质量检测)、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承担全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研究制定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和标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建筑节能发展及管理工作;指导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拆迁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监督管理;综合管理老城保护改造和城市街景改造工作;研究拟订名城保护改造政策、措施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城市市容街景建设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小城镇的综合改造。

(十五)承担全市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地震应急的责任。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震灾损失评估管理;指导地震应急工作,及时提供震情、灾情信息,提出抢险救灾的对策和建议;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设施抗震设防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十六)负责对所属城建公有企业的日常管理,并进行增值考核。

(十七)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察执法,依法查处各类城建违法违规行为。

(十八)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

(十九)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收集和管理各类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档案,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的管理工作,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协调,督查会议决议事项的实施;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有关文稿的核稿;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的编发;负责机关公文处理、印章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政务信息处理;承担机关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指导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党组织建设的工作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党的组织、纪检、宣传、统战和党校工作;协助做好干部的考察、考核和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负责局系统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工作;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报批工作;负责联系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配合做好人民武装、征兵工作;承办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规科

组织协调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报批;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综合管理行政裁决、行政执法和城建监察业务,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和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信访工作;负责局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起草本系统财务管理办法;编制局机关年度预算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财务决算;承担局工程经费的核算和决算工作;承办局机关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测算和缴存工作;对会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进行汇总、分析;负责系统内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各种规费的征收;负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业务;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内部审计;对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领域专项资金使用进行内部审计。

(四)住房保障和房产科

贯彻执行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实施细则;组织拟订本市住房保障、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行业综合管理;负责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安置的监督管理;指导本市住宅建设、住宅产业化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负责全市住宅与房地产开发的行业管理;负责本市商品房预售、销售和房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和物业服务的行业管理;负责本市商品房、售后公房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指导本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房产档案管理;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的监督管理;指导本市私有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五)城市建设科

参与编制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综合管理本系统承担的市委、市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组织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实施和竣工验收;承办建设工程立项送审、土地征用、工程项目储备业务;负责对城建工程项目实施跟踪检查、监督管理和信息反馈;负责城乡供水、排水、燃气管理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照明管理;组织协调市政公用设施、城市防洪设施建设的相关业务;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城区防洪排涝工作;归口管理建设系统的统计工作。

(六)工程建设科

参与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建筑业企业改革、对外市场开拓工作;综合协调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施工许可、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备案等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对建筑业、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等企业及执业人员进行监管;组织全市工程质量检查,组织开展优质工程创建活动;参与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及竣工验收;指导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村镇建设科

参与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参与村镇规划的制定和方案会审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建设系统有关村镇建设的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各类村镇建设创建工作;指导村镇建设整治工作;指导古镇、古村落保护和建设整治工作;组织编制农房建设通用图集;指导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村镇建筑工匠管理;组织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工作;指导村镇的综合开发、住宅建设和房地产管理。

(八)总工室(建筑节能科)

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监督执行科技规划、技术标准、规章制度;组织系统内部科研项目立项和成果评审工作;参与相关建设项目的选址及方案会审工作;开展施工工法管理工作;推进行业技术创新、科技进步、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归口管理本系统各类技术专家库;承担房屋安全鉴定及其鉴定机构管理工作;承担白蚁防治的行政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的扩初设计审核;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规划设计及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和行业管理工作;承担装饰装修、拆改房屋结构的许可工作;承担全市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查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方案;确定市重大建筑节能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建筑节能资金并指导实施;组织民用建筑能耗审计和建筑能效测评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及中介组织;指导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指导开展“绿色施工”工作;组织建筑节能科技研发,指导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九)风景园林科

贯彻执行有关园林、风景名胜区和绿化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和城镇绿化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制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审定各镇、板块绿地系统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和绿化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化及市级绿化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绿化的建设管理;承担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的责任,指导和规范全市园林绿化市场;组织实施有关园林、风景名胜区和绿化工作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市古典园林、古树名木的管理、保护工作;研究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古典园林的修复、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资源的调查、评价及等级审查报批工作;承办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全市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科学技术研究和行业新技术、新材料及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安全监管科

承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对工程安全检测机构及人员进行监管;对建筑业企业和人员安全生产的资质、资格进行监管;组织全市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开展安全达标、平安工地、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参与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拟订供水、污水处理、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行政许可服务科

承担全局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审批、申报及其管理工作;管理许可证书、批准文件及其档案资料;指导、协调本系统行政许可服务工作;承担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管理工作。

(十二)地震监测科

组织编制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内地震监测台站和宏观观测点的设置、撤销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定期召开震情分析会;负责年度震情监视和短临跟踪工作,收集整理监观测资料,分析核实地震宏观前兆现象;承担全市震情速报工作,提出震后趋势判断意见;负责全市群防群测工作。

(十三)防震减灾科

组织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起草全市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检查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工作;负责拟订、修编全市地震应急预案,指导编制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现场的震灾评估、灾情速报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

(十四)人事教育科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工程建设系列执业资格考试、职称评聘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本系统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本系统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指导相关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

相关合集

本站声明: 本站《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黯淡无光"网友投稿,仅作为展示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本周热门资讯 更多
合集专区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