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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报相关问答

作者:樱桃不淘 2022-12-23 19:39:02 苏州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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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是什么?

1、申报主体须为在园区注册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2、企业投资项目需为已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的纳统项目(备案或核准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前),项目实施地在园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和江苏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符合国土、规划、环保、能耗、安全等方面监管要求,相关手续(土地、规划、环评、能评、安评等)齐全;

3、企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单个项目已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需达到2000万元;

4、企业自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未有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材料有哪些?

1、《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请表》;

2、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企业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诺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未有严重失信行为;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需在省级注协报备),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5、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文件,涉及相关手续(环评、能评、安评、土地、规划等)的证明材料;

6、企业购置设备发票清单及发票原件;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1年度项目投资中购置设备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需在省级注协报备,附有省注协二维码);

8、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苏州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报告出具时间需在2022年6月1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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