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出台“制造业十条”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作者:投之以桃 2021-02-27 苏州汇

今后,园区将对满足年度营收3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以上等条件的“尖峰企业”,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较前两个年度最高值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50%的奖励;对符合条件的“链主企业”,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较前两个年度最高值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80%的奖励;本项支持对同一企业年度最高奖励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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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苏州工业园区又出新举措。2月26日,园区管委会和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管委会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这一新出台的“制造业十条”,今后,园区将对满足年度营收3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以上等条件的“尖峰企业”,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较前两个年度最高值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50%的奖励;对符合条件的“链主企业”,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较前两个年度最高值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80%的奖励;本项支持对同一企业年度最高奖励1000万元。

新出台的“制造业十条”,以建立制造业重点企业库为契机,通过建立包含“高原产业”重点企业、“尖峰企业”“链主企业”的金字塔形制造业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体系,确保政策施行更精准。“制造业十条”在两方面进行个性化创新:在项目招引方面,强化“人无我有”,突出发挥“链主企业”作用,补链延链强链,探索“以商招商”,对招引优质项目落地的“链主企业”进行奖励;在经营贡献方面,突出“人有我优”,依据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给予奖励,探索建立技术攻关“揭榜制”,着力突破一批“卡脖子”原始创新技术和产业化技术,支持产业融合创新。值得一提的是,今后,园区将对制造业资金支持不设限,八成以上用于制造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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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介绍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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