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和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管理政策。
(三)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健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综合管理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来本市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
(六)负责转业军官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年度军转安置工作;负责转业军官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指导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
(七)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和结算办法;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医疗救助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任免、辞职、辞退、培训、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办法;拟订全市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及人员聘用等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
(十)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苏州市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事业统计公报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三)指导各镇(区)、所属单位和其他部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能
主要职能:综合协调局内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文秘、宣传、机要、档案、安全保密、行政后勤、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本局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领导指示事项的协调、督办和督查工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
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主要工作职能
主要职能: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相关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动态的收集和综合研究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相关法律事务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汇编事宜;组织承担局外法规性文件征求本局意见的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监督工作规则;负责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信访工作以及上级转办、交办、督办等信访工作;负责“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的日常管理工作。
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主要工作职能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监督实施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织协调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调度和项目管理;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承担编制本部门预决算草案工作;负责本局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局财政性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负责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信息和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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