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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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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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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是昆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和苏州市有关交通运输、港口、口岸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实施意见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并执行全市公路、航道、港口、口岸、城市公共交通、交通物流业等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苏州市有关交通运输、港口、口岸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实施意见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并执行全市公路、航道、港口、口岸、城市公共交通、交通物流业等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公路、航道、港口、口岸、城市公共交通、交通物流业等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现代物流、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规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负责全市交通陆域、水域和港口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口岸开放或关闭的审查报批工作,检查、监督和协调口岸单位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监督检查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全市公路、航道、车站、交通船闸、城市公交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养护管理;负责公路标志标线和航标、交通监控、通讯等附属设施的建设维护;负责全市港口公共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负责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铁路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

(四)负责全市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城市公交、出租车、港站疏运和汽车租赁、搬运装卸、港口、营业性客货场站、运输代理、仓储、配载等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负责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从业人员管理、船舶机驾人员培训等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公路(含高速公路)的营运监督管理;负责审批或登记港口港埠企业的设立与市场准入。

(五)承担全市交通运输综合协调职责,负责全市交通运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实施指令性计划运输、重点物资运输、紧急物资运输、节假日运输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拟订交通物流业的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内资、外资工作和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港口间的经济合作交流、技术交流工作。

(六)指导全市路政、航政、运政和港政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管理;负责全市港口行政事业性收费、内河船舶港务费和船舶检验费的稽征管理,组织协调或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的筹集与监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局属企业国有资产。

(七)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通航水域、内河港口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含船用产品、水上设施)检验和船舶防污染监督、船舶和船员证照发放、救助打捞的行业管理;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

(八)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通信信息、环保、节能减排工作,推动行业科技与信息化进步。

(九)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国有、集体企业开展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十)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科室

党政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处理局党委、行政的日常事务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办公室工作;负责文秘、会议纪要、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机要、保密、档案、文印、信访工作;负责起草局综合性文稿、重要报告、史志、年鉴等工作;负责局重要活动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效率效能考核和局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拟订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及全局性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文明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保健和绿化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新闻报道、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具体工作。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工作;制定争创文明单位(行业)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各类创建活动的指导、督查、考核、总结工作;参与作风建设、文明执法督查工作,做好交通行业服务指导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

组织人事科: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党组织建设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督促检查党建工作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负责局管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社会保障、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智力引进、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行业技师考评、工人岗位培训、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技术职称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办理及相关外事工作;负责局管干部档案和指导基层单位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统战、对台(港澳)、侨务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归口报表的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与管理,指导局属单位落实好老干部政策。

财务管理科:

指导并监督行业相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实施;负责编制本级财务计划(预算),审核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预算),审批局属单位的年度会计决算;组织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定期进行财务会审和经济活动分析工作;负责办理资金的融通、调度、结算和基建项目的拨款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资金运作和预算管理;指导监督港口规费和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办理系统内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管理局财务结算中心和局机关财务会计工作;负责转制企业的衔接工作。

纪委、监察审计室:

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制定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负责做好纠风治乱、执法监察、案件检查、审理等工作;负责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定争创文明单位(行业)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各类创建活动的指导、督查、考核、总结工作;负责指导作风建设、文明执法督查工作,做好交通行业服务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局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做好服务品牌创建工作。

安全法制科:

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安全法制的政策、法规;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性实施意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交通运输各级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单位严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监督检查全系统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负责交通运输法规宣传、安全教育和普法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局属单位内部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处置、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工作,扎口、协调交通行政管理单位的行业管理;管理交通执法证件,负责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审核和岗位培训工作;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事务;承办局机关行政诉讼案件,开展法律服务和咨询工作。

行政服务科:

负责协调各执法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的审批业务关系,研究交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类项目的梳理、增减、提速、网上审批等管理工作;负责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交通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业务的申请受理、形式审查、行政许可决定、单证核发和规费征收等业务,集中统一行使交通行政许可、审批(服务)职责;负责涉及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业务的咨询解答并提供相关服务;负责许可证、批准文件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管理工作。

综合计划科:

研究制定全市公路、航道、港口、城市公共交通、交通物流业等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实施计划;拟订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负责编制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设计审批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基建方案审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贯彻落实省、苏州市科技与信息化工作政策,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交通重点科技项目攻关,负责科技成果鉴定和新技术推广运用,推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发展;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信息化、质量、标准、计量、节能减排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化网络建设,协调和推进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局网站和交通应急信息平台建设。

交通建设管理科(交通行业与交通产业项目招标办公室):

负责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交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负责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资格管理和信用管理;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抗震防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铁路建设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

综合运输科:

根据交通运输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运输行业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力的综合平衡,执行国家指令性运输计划和紧急物资、重点物资的运输安排;指导和协调指令性计划、重点物资、紧急物资、节假日运输等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监督交通运输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实施;指导交通运输枢纽、交通物流业的发展;负责收集汇总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和相关信息,并建立行业信息库;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工作。

港口管理科(口岸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苏州市有关港口、口岸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港口、口岸工程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综合协调,监督港口公共设施、口岸配套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港口港政管理、港口行业管理、港口经营市场秩序监管、港口行业统计;按照国家、省、苏州市的有关规定征收港口规费;加强口岸发展战略研究,编制和组织实施辖区内口岸开放规划和计划,负责本地区一、二类口岸开放或关闭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协调口岸各查验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和规定,搞好口岸查验和监管。

信访办公室: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认真处理来信和来电,接待来访;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与本级部门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调查分析信访工作新情况,做好网络信访和城市服务中心“民声110”热线的办件工作;负责对交通系统信访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会:

制定全局系统工会的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局系统基层工会工作,开展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女职工教育、“巾帼建功”活动,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围绕交通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具有交通行业特点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和各项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指导基层工会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掌握交通职工队伍状况和思想动态,维护和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加强交通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素质;抓好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工作;配合局党委做好职工的送温暖工作,关心职工生活;组织开展好全系统劳动模范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指导劳模分会开展好活动;完成局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妇委会:

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局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政治、思想和文化素质,团结、动员和组织女职工积极投身交通事业发展;全心全意为女职工服务,引导全系统妇女树立“四自”精神,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广大妇女办好事办实事;认真完成上级妇联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组织培训、交流和研讨,提高系统女职工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加强与局各有关部门的配合,开展好各种活动;关心女职工的业余生活,结合妇女组织特点,利用“三八”节等节日,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积极向市妇联推荐优秀妇女人才,宣传、表彰妇女先进典型,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女保健知识,引导妇女执行计划生育国策,确保全系统计划生育工作年度目标圆满完成。

团委:

切实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和带领青年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努力提高广大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做好团内评先工作,开展以“推优荐才”为主要内容的“双推”工作,选树和宣传各类优秀青年典型;引导团员青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基层团组织围绕提高青年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创新创效等活动;组织开展系统青年志愿者活动和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娱活动;调查研究青年思想动态,做好党的青年工作;按时收缴团费;完成局党委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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