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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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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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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又叫张家港市科技局,是张家港市机构改革优化设置的新部门,为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实施科技工作年度计划;负责科技统计与监测工作,加强对全市科技工作的宏观指导;指导各镇(区)科技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级科技部门经费预算;负责科技经费及各类科技基金的安排使用和评估。

(四)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和苏州市各类科技计划、科技专项和人才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

(五)指导和协调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六)组织拟订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七)组织拟订促进社会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促进以可持续发展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发展。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的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和管理等相关工作;推进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组织实施人才计划、开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与培育工作,参与全市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十)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技术市场等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十一)拟订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金融计划。

(十二)拟订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我市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加强科技镇长团工作和专家咨询团工作;推进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苏州市有关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和苏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建设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体系;组织拟订和实施市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组织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组织申报并实施国家、省和苏州市知识产权发展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负责全市专利资助和奖励;参与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工作;指导各镇(区)专利工作;指导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依法指导监督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

(十四)组织协调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科技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查与管理。

(十五)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负责市科技兴市领导小组、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领导小组、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市科普联席会议等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技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后勤工作;管理全系统行政经费、自然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负责机关财务、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全系统综合协调、党务、政务、人事、文秘、扶贫、实绩考核、工青妇、体制改革等工作。

(三)农牧业科

负责全市农牧业项目的筛选、审核、论证、立项、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负责国内外先进农牧业新技术、新成果、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牧区科技培训工作;负责农牧业科技园区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农牧业科技方面的调查、统计、规划编制等工作;组织、牵头农牧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督促、指导、协调等工作。

(四)高新技术产业科

研究全市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提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全市科技攻关计划、工业领域科技项目、高新技术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工业科技园区的有关工作;组织、牵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督促、指导、协调等工作。

(五)技术市场管理科

贯彻实施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管理监督全市技术贸易机构,进行年度检查,培育全市技术市场,发展科技中介组织,帮助民营科技企业和各类民营科技服务组织的建立和审核,对各类技术贸易机构实行监督检查,规范服务功能和质量,检验技术贸易证书,进行技术贸易情况的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组织、申报、实施社会领域的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计划、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指导社会领域的科技工作;承担社会领域的医药卫生、节能减排。

(六)知识产权科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我市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措施办法;做好有关知识产权必要的协调工作;研究制定我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利转让、专利贸易许可,专利权质押,专利广告的出证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旗县市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

(七)计划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项目计划;负责全市各类科技计划的协调和配置;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的呈报、下达、汇总、验收、统计;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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