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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中区发布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的租金减免政策

作者:住进时光里 2022-03-29 09:44:33 苏州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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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吴中区制定印发《关于减免2022年承租国有物业租金的通知》,对2022年承租国有物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

图片由网友“住进时光里”提供

1、减免对象

吴中区范围内承租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物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原则上应以租赁物业最终实际经营承租方为租金减免政策最终受益对象。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国有出租方应对合同承租方做好政策宣传和发动,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将相关减免租金政策惠及到最终实际经营承租人。

2、减免标准

承租吴中区内国有物业的,2022年3月至8月租金全免

吴中区在区外的国有物业租金减免按照属地政策执行

3、减免方式

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减免的租金经双方协商一致,优先从合同期内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后续未执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由出租单位返还。

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

4、审批流程

(一)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经批准自行出租的,由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出租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保留必要的档案资料备查。

承租国有企业物业的,由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企业按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批准,并保留必要的档案资料备查。

(二)承租方提交申请资料应包括承租方申请书、承租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小微企业证明文件(报表、社保等)等。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承租方申请租金减免时应提交对最终承租方的减免方案,应确保租金减免惠及最终承租方。

(三)租金减免申请批准后,出租单位应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内容应包括租金减免的金额和减免方式等。

5、政策期限

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如国家和省、市、区各级政府出台同类政策,原则上按“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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