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而张家港市也发布通知,市区二环以内将继续执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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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
为营造干净、整洁、文明、安全的城市环境,根据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管理有关规定,特向广大市民倡议:
一、多宣传、成共识。我市市区二环以内(张杨公路以南)禁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向同事、家人、亲人、邻居宣传《禁放规定》,扩大禁放宣传的深度与广度,让《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强大、浓厚的禁放宣传氛围。
二、明事理、晓危害。烟花爆竹属国家管制的危险品,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不当将造成事故,危害自身及民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不要购买烟花爆竹,并对家中已购烟花爆竹进行安全处置,不随意丢弃。
三、拒燃放、树新风。“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这种传统习俗与当今社会“珍爱有限生命、保护自然环境、减少污染排放、倡导文明生活”的文明共识不相符合,请广大市民主动摒弃燃放烟花爆竹这一习惯,选择文明、健康、安全的方式欢度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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