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章 便民 便民文章 苏州11月2日至11日期间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和施放

苏州11月2日至11日期间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和施放

作者:暖风与她 2021-11-02 15:38:16 苏州汇整理
去留言

苏州市政府近日发布通告,加强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

为确保上海第四届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进行,切实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的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江苏省公安厅、中国民用航空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的通告》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2021年11月2日至11月11日24时,除经依法批准之外,在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

三、公安机关应当做好辖区内“低慢小”航空器信息(权属、种类、数量、品牌、型号、用途、存储地点等)的摸底排查工作,加强对“低慢小”航空器的监督管理。四、违反相关规定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公安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置。

图片由网友“暖风与她”提供

相关文章

本站声明: 本站《苏州11月2日至11日期间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和施放》由"暖风与她"网友投稿,仅作为展示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手机扫一扫查看

本周热门资讯 更多
合集专区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