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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为了太湖的保护与发展 首次为太湖岛屿立法

作者:半夏时光 2021-04-26 15:39:51 苏州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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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太湖的保护与发展,苏州为生态岛立法。昨天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提出将太湖生态岛建设成为低碳、美丽、富裕、文明、和谐的生态示范岛。这是苏州首次以立法形式保护太湖岛屿的生态,在江苏省内也是首例,生态岛的“主体”是吴中区金庭镇西山岛。

图片由网友“半夏时光”提供

西山岛是全国淡水湖泊中面积最大的岛,是太湖健康生态系统维护的关键节点和生态屏障,也是长三角核心区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支撑地。2019年年底,金庭镇被列入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2020年年底,立足于沪苏同城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大格局大背景,苏州提出要理清思路,准确定位,打响“太湖生态岛”品牌。今年3月1日,江苏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正式对外公布,“支持苏州建设太湖生态岛”被纳入规划。太湖生态岛建设一次又一次迎来重大机遇。

围绕高标准建设太湖生态岛的需要,苏州坚持立法先行。《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中的第一个正式制定项目,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自主牵头起草的立法项目,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提高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在打造太湖生态保护示范样本中更好地发挥立法的规范、保障、引领作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巧生介绍,这部《条例》旨在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明确太湖生态岛的地位,总结固化实践经验,以法治方式推动乡村振兴和民生保障,促进太湖生态岛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条例》规定了适用范围为金庭镇区域范围内的西山岛等二十七个太湖岛屿和水域,同时规定了太湖生态岛坚持的原则,并提出将太湖生态岛建设成为低碳、美丽、富裕、文明、和谐的生态示范岛。

《条例》重点突出了太湖生态岛的资源保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以及文化遗产和村落的保护和利用。要求进行动态监测,掌握太湖生态岛内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水环境变化情况。同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并对古建筑管理保护责任人的权利责任让渡作了探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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