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2021年起调整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标准

作者:悲秋 2020-12-04 苏州汇

为实现与苏州政策的全面接轨,自2021年起,原常熟市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名称变更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参保政策也出现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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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标准

2021年起,常熟市统一执行苏州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封顶线。参保居民结算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自负,超过起付标准至封顶线以内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结付,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结付。未就业居民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300元、500元、800元;学生少儿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皆为500元。按照起付线至4万元,住院报销75%;4万元至10万元,住院报销80%;10万元至20万元,住院报销85%;20万元至35万元,住院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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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介绍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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