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理

作者:人海孤独症 2020-11-05 苏州汇

苏州离婚后可以申请离婚协议公证。那么,苏州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理呢?下面苏州汇小编给大家带来苏州离婚财产公证办理指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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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或之后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一方面能够在协议中明确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及对家庭债权、债务的分担;另一方面,对协议中涉及子女抚养费给付问题,通过公证可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一旦义务方不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有权依据本公证书和执行证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而避免诉讼环节中人力、财力、时间的损耗。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

2、已经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尚未离婚的提供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4、协议中所涉财产的权属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

5、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正地址:苏州各公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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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介绍Introduction

苏州,简称“苏”,古称姑苏、平江,是中国长江三角洲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风景旅游城市。全市下辖5个区、代管4个县级市。苏州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有近2500年历史,是吴文化的发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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