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台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操作细则》,为农民朋友提供低成本、全流程、专业化的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服务!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昆山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操作细则。
1、拟定方案
由交易申请方(经营管理方)提前填列相应的《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立项申请表》《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方案》,完成拟定方案。
2、立项预审
交易申请方(经营管理方)将有关交易资料提交区镇农村集体资产出租预审小组进行立项预审。由区镇资产办与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审核核查,各部门提出建议并盖章。再由区镇资产办及时汇总并提交区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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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镇相关部门预审重点
农村工作部门:拟出租集体资产、意向受让方以往合同租金收缴、履约、使用(涉及续租的)以及这次合同标的起租(拍)价等情况;
规划建设部门:出租房屋结构质量安全、续租意向受让方(承租企业)有无违建行为等;
资源管理部门:出租房屋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续租意向受让方有无非法占用土地的违建行为、出租房屋产权等情况;
安全环保部门:续租意向受让方生产加工用途、产业类型以及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等方面等情况;
农业服务部门:涉及农业生产种植、养殖方面等情况;
公安(消防)部门: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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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主表决
对已通过出租预审的集体资产流转交易项目按照民主议事程序提交成员大会或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表决,如实填写《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民主表决书》和《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会议决议》。
相关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产权所有方)将相关材料通过农村e阳光公众号“重要公示”栏目、村委公开栏进行民主公示。
4、交易申请
经过表决通过后的项目,交易申请方(经营管理方)应当在60日内,向区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正式提出交易申请,进行立项录入并上传表格材料。
5、材料审核
镇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对项目材料是否完备、是否弄虚作假等进行初审,昆山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镇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提交项目进行形式复审。
6、信息发布
昆山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项目信息在昆山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电子屏等公共媒体发布信息。同时,区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应尽快反馈相关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产权所有方),由其通过农村e阳光公众号交易公告栏目、村委公开栏将信息进行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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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接受报名
对于招租项目,意向受让方(企业)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公告要求至报名受理点提出受让申请。
对于续租类型的,一般不接受其他人报名登记。
8、保证金交纳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公告确定的时限内,通过银行柜面现金、转账或POS机、微信、支付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后获得参与交易资格。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9、组织交易
对于招租类型的,若只有1家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的,可以采取协议成交的方式组织交易,成交价不低于转让方设定的底价;若有2家或以上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的,应当采取竞价的方式交易。具体竞价交易规则参照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对于续租类型的,原则上不组织开展竞价交易。
成交确认
交易双方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的,应当由相关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产权所有方)与意向受让方现场签订《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成交确认书》,并相互约定签订合同的时间。项目成交确认后,相关网站发布交易结果,相关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产权所有方)应将交易结果第一时间在农村e阳光公众号成交信息栏目、村委公开栏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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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合同签订
相关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产权所有方)与意向受让方自签订《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后5~10个工作日内,按照事前的约定现场进行合同签订。若在《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后,意向受让方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与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产权所有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交易,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合同签订日期在成交确认书中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租赁双方应签订资产租赁协议以及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协议,其中资产租赁协议应设定“擅自转租”、“不履行安全生产和环保职责”等具体解约条款,落实承租方有关责任义务。
12、资金结算
合同租金收缴坚持“先付款、后出租”原则,承租人应在合同签订时先期支付第一年租金;对于租赁期在一年以内的,应直接全额支付合同价款。对未能成功得标的竞价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应在相关交易完成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该竞价人。对于成功竞得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价款或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将合同成交金额剩余部分交纳至昆山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昆山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确认价款到账并收到权属变更(若涉及)通知后进行结算,将全款转给集体经济组织。若交易双方对具体价款结算方式有另行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13、资料归档
根据“谁交易,谁负责”的原则,区镇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应将已完成、未完成的交易资料全部整理,每个项目对应建立一本交易档案,按具体集体经济组织分开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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