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新房销售新政

作者:男人的姿態 2020-10-10 苏州汇

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全市新建成品住房建设销售管理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通知》要求。样板间需“所见即所得”严格设定精装标准,不得随意降标精装,所有户型都必须做精装样板房,不得漏做且无板房不得开盘。此外,还规定样板房需要保留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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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成品住房建设管理

本通知所指成品住房是指新建住房在交付使用前,住宅套内所有功能空间固定面的铺装、涂饰、管线、设备及终端安装、门窗、厨房和卫生间基本设施配备等全部完成,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住房。

成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应有成品住房建设专篇,内容包含成品住房建设指标、成品住房在小区总图中的位置(或幢号)、建筑面积以及建设时序等。成品住房建设应按幢实施。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成品住房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审查合格的装修设计文件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在交付标准样板房验收合格前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为确保我市成品住房装修基本品质和功能,装修综合单价不宜低于土地出让楼面单价5%~10%且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具体由属地政府在土地出让条件中约定)。

规范成品住房销售管理

开发建设单位在申报成品住房预售许可前,应按不同户型设置交付标准样板房。样板房要真实反映户型、结构、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

样板房应保留至该户型成品住房取得交付使用通知书三个月后方可撤除,并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成品住房买卖合同中,列明约定所用主要装修材料和室内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及型号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售楼现场公示成品住房所用主要装修材料和室内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及型号等内容。

规范成品住房验收交付管理

成品住房交付时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必要的装修主材和设备使用说明及包(保)修年限。成品住房交付标准不得低于样板房和合同约定的标准。

开发建设单位应负责装修质量保修、售后服务以及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处理投诉问题。因建设单位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质量保修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列入企业诚信档案及信用等级考核;对性质恶劣的问题企业进行公示曝光;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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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介绍Introduction

苏州,简称“苏”,古称姑苏、平江,是中国长江三角洲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风景旅游城市。全市下辖5个区、代管4个县级市。苏州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有近2500年历史,是吴文化的发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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