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的具体操作办法,解决好人才优购房的民生问题,是广大园区小伙伴们的热切期盼。那么大家知道苏州园区已网签但尚未办理登记的住房怎么认定吗?和苏州汇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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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管理平台核实申请人家庭在苏州大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已网签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如申请人家庭有已网签房产信息,须在3日内提供该房产已登记且已转让的证明材料。限期内未提供的,申请流程自动终止。
解读:
1.申请人及家庭拥有的住房正在进行二手房转让交易(即卖出),但尚未完成不动产登记,认定为有房;
2.申请人及家庭已签订购房网签合同(即买进),但尚未完成不动产登记,认定为有房;
3.申请人及家庭有购房网签记录,但该住房已转让且登记至他人名下,须在限期内提供转让证明材料(易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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