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清洁屋介绍

作者:旧街古人@ 2020-05-29 苏州汇

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清洁屋介绍

随着今年6月1日《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垃圾分类将进入更加严格的“硬约束”时代。

在几个月前,高新区率先实行,打造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区”“示范区”。作为成功试点的苏州高新区富康小区的居民,已经习惯了居民分类投放垃圾,实现了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

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清洁屋:

1.居民小区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原则上每300至500户设置一座定时定点清洁屋。根据小区空间条件、志愿者人数等因素合理确定清洁屋数量,每个小区至少设置一座。

2.新建住宅小区应将定时定点清洁屋纳入规划配套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每个清洁屋应包括投放暂存间和管理间。投放暂存间应至少具有分类投放区、可回收物暂存区、有害垃圾暂存区、收集容器暂存区、收集容器清洗区等功能区域,配备称重设备、新风除臭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可回收物暂存区设置纸类、金属、塑料、玻璃、织物和废弃电子产品等收集容器各一组。

有害垃圾暂存区设置废弃电池(不含普通干电池)、废弃灯管灯泡、废弃日用化学品及其容器、废弃药品药具和其他有害垃圾等收集容器各一组。收集容器暂存区按该清洁屋覆盖户数确定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数量,按每60户设置一个240L厨余垃圾收集桶,每30户设置一个240L其他垃圾收集桶设置。管理间应具有洗手池、储存区、拖把池等,管理间适宜面积为8 m2-10m2。投放暂存间和管理间可合建,总面积不小于35m2。

图片由网友“旧街古人@”提供

3.已建住宅小区应根据居民原有投放习惯及垃圾房位置,按照便民原则,合理确定定时定点清洁屋点位,清洁屋面积及标准参照新建住宅小区规划配套设施要求,清洁屋建成后撤销原主干道及楼道口设置的垃圾分类收集亭(点)和收集桶。若受小区空间条件限制,无法按上述规划配套设施要求设置定时定点清洁屋的,可按单个垃圾收集桶存放面积0.5m2,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数量确定收集容器暂存区面积,面积为10 m2-15m2,同时设置分类投放区面积为5m2-10m2。总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20m2。

图片由网友“旧街古人@”提供

4.定时定点清洁屋应设置四分类垃圾投放说明便于居民分类投放,居民小区公共宣传栏、主要出入口、楼道口等醒目位置应公示定时定点清洁屋点位、投放时间及其他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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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介绍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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