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罚则

作者:土匪i 2020-04-14 苏州汇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罚则

2020年6月1日起《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大家想不想知道不按要求垃圾分类会有哪些处罚?下面就由小编告诉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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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类别、标识、规格要求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3、将建筑装修垃圾、绿化作业垃圾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4、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交由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收集、运输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5、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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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介绍Introduction

苏州将于2020年6月1日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将实行城乡统筹,全面推行垃圾四分类。《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苏州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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