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起《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大家想不想知道不按要求垃圾分类会有哪些处罚?下面就由小编告诉你吧!
图片由网友“土匪i”提供
1、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类别、标识、规格要求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3、将建筑装修垃圾、绿化作业垃圾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4、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交由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收集、运输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5、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上一篇: 苏州其他垃圾运去哪了
下一篇: 不按要求垃圾分类会有哪些处罚
相关文章
本站声明: 本站《《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罚则》由"土匪i"网友投稿,仅作为展示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