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苏州非就业居民医保申请指南

作者:虚假恋爱 2020-03-31 苏州汇

2020苏州非就业居民医保申请指南

2020年苏州非就业居民医保申请延迟到4月24日了,小编带大家去看看2020年的医保申请条件及缴费金额,一起来看看吧!

图片由网友“虚假恋爱”提供

适用范围:包括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

参保对象: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异地退休金(或者养老保险金)待遇的本市户籍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

缴费标准:

2020年度非就业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

1、老年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20元;

2、失业人员和2007年1月1日后户籍迁入本市不足10年的老年居民不享受财政补助,按每人每年1050元的标准缴纳。

3、对按规定应予补缴的参保居民,按历年居民医疗保险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审核确认其补缴金额。

4、以下非就业居民按规定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时享受保费补助,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救大病人员、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参核退役人员、建档立卡人员、特困职工和重度残疾人。

参保登记地点:

非就业居民至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已实行社会化管理享受居民养老待遇的居民也可至其社会化管理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居住在市区,享受吴中区、相城区、园区等统筹区外居民养老待遇的人员仍需到其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参保人员按税务部门指定方式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

注意事项

1.自2019年6月30日起,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管职责正式划转至税务部门,职责划转后,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参保登记,税务部门负责申报缴费。如需进一步了解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医保待遇等信息,可登陆“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如需进一步了解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方面的信息,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2.社区工作人员可通过社区管理服务平台查询当年未参保人员情况,适时提醒未参保人员及时参保,避免出现因漏保而使居民无法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情况。

3.首次参保人员应按规定申领《社会保障•市民卡》(应向社保关系所在区社会保障•市民卡中心报送参保人员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

4.对首次参保的人员,社区社保工作机构需提醒其于办妥参保缴费手续当月25日前到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门诊定点签约手续。

5.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应于2020年3月底前将2020年度的《苏州市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人员登记表》和重度残疾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报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留存归档。

本站声明: 本站《2020苏州非就业居民医保申请指南》由"虚假恋爱"网友投稿,仅作为展示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专题介绍Introduction

苏州,简称“苏”,古称姑苏、平江,是中国长江三角洲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风景旅游城市。全市下辖5个区、代管4个县级市。苏州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有近2500年历史,是吴文化的发祥地 ...

热门文章
推荐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