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通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春节期间停止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2020年1月24日(星期五)至1月30日(星期四)停止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共七天,节后1月31日开始上班。1月19日(周日)、2月1日(周六)正常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包括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吴中、相城、姑苏、虎丘、盛泽、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的人工服务也按此时间(自助语言查询、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每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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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企业经办人员请注意:
原定1月25日、1月30日发起单位汇缴扣款的,现统一调整到1月20日扣款。请各指定扣款结算日为1月25日、1月30日的单位,在调整后的扣款结算日(20日)当日保证账户有足够资金,并及时在此之前办理职工增加、减少手续,以免造成托收失败、托收金额差错等问题。
还贷款职工请注意:
原定1月26日的还贷委托提取顺延到1月31日。在此期间要还贷款的职工,请确保在贷款还款日前还贷银行卡内余额充足,以免造成逾期。如果收到还款银行卡余额不足的短信后,请抓紧时间把压岁钱、年终奖存到还贷银行卡里就行,银行会再次发起扣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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