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子女护理假政策拟定

作者:拾荒者. 2020-07-13 苏州汇

随着老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很多苏州老人在住院就医时,往往得不到子女的充分陪护。如何平衡好陪护父母和工作,成了许多上班族的难题。

至2019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达到185.67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5.69%。而常熟、太仓、姑苏区的老龄化程度,更是超过了30%,达到重度老龄化阶段。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后,各地也陆续出台了一些地方政策。其中,“子女护理假”就是多个地方推出的一项具体政策。所谓“子女护理假”是指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的假,且不得扣减陪护期间的工资、津贴与奖金等福利。各地独生子女护理假时长集中于每年10-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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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对子女陪护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结合我市普遍呈现老年人口增幅加快、老龄化趋势加重、高龄老人增多、老龄化差别加大的实际,宋惠萌等代表建议出台相关“子女护理假”政策,构建起有效的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制度,保障子女陪护老年人的权利,同时也要考虑子女和老人异地的情况,落实面向全民的普惠型休假制度,让更多的子女有时间能陪伴老人。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市司法局办理了该建议。在该件建议的答复中明确:2020年初,市卫健委围绕老年大学建设、老年人交通出行优待、老年人权益保障、适老化设施改造等老年人关心的重点民生问题,会同有关成员单位起草修订《苏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关于“子女护理假”的相关规定将在即将出台的《苏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中进行明确。

在新起草修订《苏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中,已初步建议:“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护理照料,并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15天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7天的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目前新的《苏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已完成初稿拟定,将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之后提交人大审议后正式颁布实施,争取在年底之前完成修订,《办法》出台后将进一步提升我市老年居民的权益保障。

苏州市卫健委基层卫生与老龄健康处主任科员王庆庆介绍:作为市卫健委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在《苏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修订中,对于子女护理假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比如,独生子女在照料护理(父母)期间,每年度可以休15天以上的护理假;非独生子女可以休7天以上,在一个年度里的护理假期的护理照料期间,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新版《苏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目前已经完成初稿拟定,将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之后提交人大审议后正式颁布实施,《办法》出台后将进一步提升我市老年居民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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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介绍Introduction

苏州,简称“苏”,古称姑苏、平江,是中国长江三角洲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风景旅游城市。全市下辖5个区、代管4个县级市。苏州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有近2500年历史,是吴文化的发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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