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章 指南 政务服务 关于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的相关规定

关于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的相关规定

作者:蜡笔小旧 2022-12-26 16:12:02 苏州汇整理
去留言

对于关于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的相关规定,可能还有不少民众不太清楚具体内容,对此我们本地屋收罗整理了关于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的相关规定的详细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的相关规定图片由网友“蜡笔小旧”提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综上,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期申报的在申报前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超过一年,则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经办人可能会有这样的疑惑,“职工30天还没出院,我还没拿到相关的病历材料,如何申报”?职工还在住院时,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先行提供劳动关系材料、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伤认定申请表等相关材料进行申报登记,后期再进行相关材料的补正。

这就是关于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的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了,关注本地屋,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相关文章

本站声明: 本站《关于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的相关规定》由"蜡笔小旧"网友投稿,仅作为展示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手机扫一扫查看

本周热门资讯 更多
合集专区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