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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85号通告(2022-10-24)

作者:初遇多美丽 2022-10-24 11:31:01 苏州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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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0时至24时,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系外省市来(返)苏州的货运人员,在隔离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

系10月22日第183号通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的密接(同车人员),外省市来(返)苏州的货运人员,在隔离中发现。该人员10月20日驾车(车牌号:皖KMXXX2)到达吴江区,核酸“落地检”阴性。

以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情况稳定。相关场所和目前排查到的有关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接到外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次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请立即拨打“12345”或“110”或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报备后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避免与他人接触,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来(返)苏州人员及时主动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省外来(返)人员实施3天3检,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宾馆、酒店、民宿、过夜浴场等住宿业单位要严格履行查验责任,督促提醒省外来(返)人员开展“落地检”和“3天3检”,发现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

对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将进行赋“黄码”管理。

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主动参与区域核酸检测,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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