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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大型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

作者:你懂她也懂 2022-09-30 10:31:02 苏州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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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大型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大型公众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

本指引所称大型公众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400人以上的活动,包括各类文体活动、商贸活动、会议、庆典、集会、考试及其他可能造成人员大规模聚集的活动。

二、总体要求

(一)落实各方责任。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疫情形势的发展,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活动主办方责任和人员责任。活动主办方要严格遵守活动场地所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要求,制定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二)分级分类管理。

严格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动态调整的风险级别和应急响应级别,以县域为单位,分区分级落实防控措施。原则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区)暂停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其他低风险地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可以举办大型活动。审慎举办大型涉外活动,鼓励境外人员通过在线方式参加活动。

(三)减少人员聚集。

根据境内外疫情形势变化和本地疫情风险评估情况,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带来的新变化,创新形式,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采取线上、远程、分会场等活动形式,实施预约、错峰、间隔就坐等方式限流人员,减少人员聚集风险。

(四)遵循“四强化一提倡”原则。

根据国家《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有关要求,强化进门测温查码、强化人员流量管控、强化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提倡无接触式支付、核验。

三、防控措施

(一)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工作人员要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按要求加强免疫),做好全覆盖健康监测,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询问,建立人员健康档案,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等情况。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者,暂停工作并立即就医,严禁带病上岗。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时应规范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必要时,工作人员活动前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在活动期间定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参与人员健康管理。

鼓励通过网络方式实施活动参与人员实名注册,建立人员信息库,做好人员健康排查,必要时参与人员在活动前进行健康观察、自我隔离或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来自境内疫情重点地区或境外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活动,如必须参加需按照属地防控要求落实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采取预约、错峰、间隔就坐等人员限流举措,对人员数量、进出、分布等进行规划,控制活动现场人员密度。加强门禁管理,落实实名登记制度,进入场所测量体温,查验核酸检测报告,核验健康码(或行程码),有异常情况者妥善安排处置。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管理,督促人员对号入座和保持安全距离,指导现场人员公共区域内科学佩戴口罩(参照《公众佩戴口罩指引(修订版)》)。对场所内人员情况开展动态监控,防范人员聚集性风险。必要时,参加人员需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活动场所管理。

尽量选择户外场所或通风状况良好的室内场所举办活动。做好现场安检区、咨询处、报到处、服务处等点位的隔离措施,设定缓冲区,严控缓冲区人员数量、进出及分布等,避免人流聚集。采取间隔就坐等形式确保人员间隔距离。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加强通风,必要时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参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WS696-2020)》实施。活动场所采取科学消毒措施,参照《江苏省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苏疾控〔2020〕40号)《关于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苏防控防指〔2021〕111号),做好预防性消毒和工作记录。物体表面可用有效氯浓度500mg/L消毒液擦拭,保持30分钟,每天至少1次;地面可用有效氯浓度500mg/L消毒液湿式拖地,每天至少1次;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扶手、电梯按钮等),可用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消毒液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每天至少3次。加强垃圾密闭化、分类化管理,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做好粪便和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场所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和终末消毒。

(四)防护物资和设施保障。

活动现场应配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速干手消毒剂、有效的消毒剂、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体温检测仪等物资设备。临时隔离场所,除上述物资外,还需配备医用防护口罩、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防护服、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带盖垃圾桶等物资。根据人员合理设置公共休息区域,卫生间配备足够的洗手龙头、洗手液、手消毒剂,保持清洁,空气流通,并保证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五)人员转运防疫工作。

应指定专车接送,司机和同车管理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车辆应具备良好通风条件,使用空调时开窗通风或开启新风。人员上车前应进行测量体温并记录,车内人员间隔乘坐,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车上配备免洗手消毒液、污物袋、备用一次性医用口罩以及套有垃圾袋的带盖垃圾桶。提醒乘车人员登车后不进食,确保乘车后不发生密切接触。人员接送完毕后,做好车辆的清洁通风和消毒工作。

(六)配套服务方管理。

活动期间提供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省、市食品安全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人员管理、场地管控、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等环节的疫情防控,上岗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健康码。采用分餐、错峰就餐等形式,避免聚集就餐,并加强对餐具、厨余垃圾的消毒及管理。承担住宿服务的酒店应按照相关行业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进出检”、人员限流等措施做好防控工作。

(七)疫情防控宣传。

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及时向工作人员、活动参与人员告知活动相关疫情防控信息,将防控信息纳入活动相关宣介资料。活动现场通过提示牌、宣传品、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设置防疫警示标识,明确活动须知、疫情防控要求、卫生应急处置区域位置及主办方联系方式,做好防控宣传提示。活动举办过程中,根据情况及时对防控情况进行公开通报。

四、卫生应急处置

(一)制定应急预案。

活动主办方应根据活动形式、参与人员、活动场地等情况,组织对新冠肺炎等传染病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风险评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确保有效实施。

(二)卫生应急现场处置。

具备条件的,活动现场要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和隔离区,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卫生应急保障;不具备条件的,应根据属地统一安排,落实就近的医学观察点和隔离区,并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现场安排专人值守,一旦人员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四早”防控原则,及时做好隔离、排查、转运、消毒等工作,遏制疫情的发生和扩散传播。

(三)完善信息报告和应急沟通机制。

活动主办方要主动与举办地防控指挥机构、卫健、公安等部门和单位联系,强化协调联动,明确信息报送流程和联络机制,确保信息报送渠道通畅,应急处置通道通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主管责任。

各地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科学防控,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完善大型活动方案备案制度。各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统筹调度,强化联防联控,强化对大型活动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

(二)健全防控制度,落实主办方防控主体责任。

主办方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防控政策和技术指南,根据疫情形势,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一活动两方案”,报举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备案。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6-

班,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和应急演练,责任到人,落实防控责任。

(三)强化防疫保障,发挥医疗卫生部门技术优势。

属地政府统一调度,卫生行政部门协助主办方组织医疗、疾控专业人员对活动准备、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场所消毒、用餐管理、临时隔离区域管理等防控工作部署进行技术指导,指导主办方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业人员开展驻点值守和应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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